涉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须知
(一)受理案件范围:
1.反映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应当撤案而未撤案问题;
2.反映违法采取强制措施问题;
3.反映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问题;
4.反映刑事“挂案”问题;
5.反映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问题;
6.反映涉嫌虚假诉讼问题;
7.反映审判或执行活动中违法“查扣冻”问题;
8.反映行政执行活动、行政诉讼执行、行政非诉执行违法问题;
9.反映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行为的公益损害问题;
10.反映司法人员涉嫌违法办案或职务犯罪问题;
(二)信件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85号,邮编:150090。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收)。
(三)举报电话:12309。
(四)网络地址:12309中国检察网(https://www.12309.gov.cn/)。
(四)来访场所: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大厅,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85号。
注:请不要重复控告,我们将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