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季度勃利县人民检察院执行“三个规定”等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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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勃利发稿
编辑:李恒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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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刘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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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高检关于检察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工作要求,现将勃利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三季度执行“三个规定”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24年第三季度,勃利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工作,对全院干警进行“三个规定”强化学习教育,并规范记录填报。进一步提升全院干警执行“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和法治自觉,做到每月全员填报,有无情况都要填报。
第三季度,勃利县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共记录报告18件,其中院领导填报3件,中层干部填报7件,一般干警填报8件。具体情况如下:
从重大事项填报类别看,司法活动18件;从行为情形看,了解案件进展15件,反映检察履职情况3件;从过问或干预、插手人员所属单位类别看,非检察机关人员18件;从与填报人的关系看,亲友熟人1件,其他关系17件。